隨著塑機生產行業的不斷發展,塑機外銷量不斷攀升,出口的國家也從原來的東南亞、中東地區擴展到歐洲、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和地區。為了更好地應對貿易技術壁壘,擴大我國塑機的國際市場占有率,許多塑機企業紛紛開展了CE、UL等安全認證。然而由于對安全認證不太了解,導致在選擇認證機構及認證過程中出現諸多問題,甚至受騙上當。而作為塑料機械唯一的一家國家級塑料機械檢驗機構,肩負著引導行業發展的重責,有義務有必要利用中心的專業技術能力,為廣大塑機生產企業介紹安全認證知識,從而促進塑機行業更好地克服貿易技術壁壘,提高國際競爭力。考慮到目前多數企業極需的安全認證均為歐盟的CE安全認證,因此以下將以此作為重點介紹。
CE是法語ConformitēEuropēeme(歐洲合格評定)的縮寫,是歐盟特有的強制性安全合格標志。歐盟市場評定產品是否可以流通的依據,是產品是否已加貼CE標志。產品一旦加貼CE標志,就表明該產品符合了歐盟基本的公共安全、衛生、環保及對消費者的保護要求。歐盟現有27個成員國:比利時、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德國、希臘、西班牙、愛沙尼亞、法國、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公國、馬耳他、荷蘭、奧地利、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芬蘭、瑞典和英國,及急切希望加入歐盟的土耳其。截止目前,歐盟共頒布了22個指令(指令可以界定為歐洲的法律,高于各成員國的技術法規),涉及的產品有:電子電工產品、機械設備、簡單壓力容器、玩具、建筑產品、個人防護設備、醫療器械、燃氣爐具、承壓設備等。塑料機械中的由人工上下料之塑料射出或壓縮成型機因其高度的危險程度被歐盟機械指令列為危險機械,必須由NotifiedBody(歐盟授權機構)對產品實施EC檢驗合格后才能張貼CE標志并在歐盟銷售使用。
(一)自我宣告:就是企業通過自己的測試設備,根據歐盟相應指令及標準對自己公司的產品進行測試并改進,并以企業自己的名義給自己發證書,同時準備一些必要的技術文件并保存起來以便日后相關歐盟組織查看。
總結:以自我宣告形式獲取CE證書,證書來的容易,但是日后企業也是要擔負很大的風險。對于國內的生產企業來說,自我宣告獲得的證書在市場上的效力極低。一般僅用于風險較低的產品。第三方認證(認證機構無歐盟授權)發證的劣勢:證書在歐盟市場包括海關都不承認此證書,也就是說這樣的證書的效力也極其低,日后若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導致后果的,企業擔負較多責任,無授權機構擔負較少責任。
(三)第三方認證(認證機構有歐盟授權):就是通過歐盟授權的機構(比如SGS、EVPU等認證機構),通過他們來測試并發證書,這種模式是CE認證中最高的模式,證書效力高,歐盟法規里關于機械部分第一章機械適用范圍,投放市場與自由流通的第4條中寫到“各歐盟成員國不應禁止,限制或妨礙由歐盟授權第三方機構審核過的產品在其領土上投放市場和投入使用。”根據歐盟法規的內容所述,由歐盟授權的第三方機構發方的證書的效力是相當高的。而且若以后認證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歐盟授權的第三方機構要承擔重要的責任。
由于我國生產的塑機,在上料方式上有自動和手工上料的兩種模式,但在下料方式上極少采用機械手方式全自動下料,因此塑機的控制電腦也相應地有手動、半自動、自動三種狀態選擇,而這樣的塑機是屬于危險機械。但是有些認證或咨詢公司其實并不具備做塑機危險機械的歐盟授權資格,就采用二種方式來蒙騙塑機生產企業:
(一)、幫塑機企業做自我聲明,認證公司通過咨詢等服務,幫助企業做自我聲明,但此類聲明很難通過歐盟各國的海關,證書效力極差;
(二)、將塑機限定為非危險機械,認證公司利用塑機技術人員的通常認為全自動狀態就是自動下料的觀點,混淆機械指令中的自動下料定義,將塑機限定為非危險機械,導致塑機企業今后的出口產品均需配置機械手及特定的只限于全自動一個狀態的塑機電腦,造成廠家出口的困難